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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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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条款

1.访问本网站,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 myPANTONE 提供的在线服务, 以下是详细的 (统称本 "网站") 是授予您有限的许可,其中有限的权限潘通可能会撤销在任何时候, 出于任何原因, 在潘通的唯一决定。本网站不适用于儿童使用。如果您是在18以下, 您可以使用本网站需有父母或监护人的参与。


2.您对本网站的使用受所有适用法律以及这些使用条款的管辖。此外, 在使用特定的潘通服务时, 您必须遵守任何已发布的适用于此类服务的指南或规则。所有此类准则或规则特此纳入本使用条款。如果您没有或不愿意遵守这些使用条款中的每一项, 或根据适用法律, 您有限的权限访问本网站及其内容, 以及任何其他服务拥有或经营的潘通, 特此撤销, 您应 (i) 立即退出本网站, (ii) 删除本网站或其内容的任何副本在您的占有、保管或控制, 以及 (iii) 未事先获得潘通的书面许可而不返回本网站。潘通可随时修改这些使用条款, 在任何时候, 恕不另行通知。经修订的使用条款在本网站上张贴的日期和时间均有效。您现在继续使用或在张贴任何经修订的使用条款后, 即表示您已接受经修订的使用条款。


3.myPANTONE myPANTONE 是一个在线服务, 允许用户丰富他们的色彩体验。 myPANTONE 成员可以设置可以链接在一起的唯一个人配置文件。 myPANTONE 成员可以张贴和查看对方的调色板, 与其他成员沟通, 共享调色板, 张贴评论, 并描述他们的颜色兴趣。 (请注意, 创建和上传调色板需要使用潘通的 myPANTONE™调色板软件)。


a. 为了访问 myPANTONE 上提供的一些联机服务, 您必须创建一个 myPANTONE 帐户。创建帐户时, 必须提供完整和准确的信息。您完全负责您帐户中的活动, 并且您应保证您的帐户密码安全。严禁擅自使用另一用户帐户。您必须立即通知潘通, 任何违反安全或未经授权使用您的帐户。 如果您的帐户未经授权使用, 通彩不会对您的损失负责;但您可能会因此类未经授权使用而对潘通或其他人的损失负责。

b. 作为 myPANTONE 帐户持有人和 myPANTONE™调色板软件的注册所有者 (需要创建和上传调色板), 您可以张贴调色板、图像和文本内容 (统称为 "用户内容")。 您理解并同意, 潘通不保证任何用户内容的机密性。

您完全负责您自己的用户内容以及张贴它们的后果。您代表并保证您拥有或拥有使用所需的权限和授权, 并允许和授权潘通使用所有专利, 商标, 商业秘密, 版权或其他专有权利, 并向您张贴的任何和所有用户的内容, myPANTONE 的方式, 本网站和这些使用条款。

d. 当您在 myPANTONE 上发布您的用户内容时, 您将继续保留此类用户内容中的所有所有权, 但通过发布此类用户内容, 您特此授予潘通一种非独占的、免版税的、sublicenseable 的和可转让的、永久的和不可撤销的、在全球范围内使用、复制、展示、分发和准备与 myPANTONE、本网站和/或其他潘通 (及其后继者和子公司) 业务相关的衍生作品的许可。、任何媒体格式和任何媒体渠道。您也特此授予 myPANTONE 和/或本网站的每个用户一个非独占的、永久的和不可撤销的许可, 以访问您的用户内容, 并使用、显示、复制和分发此类用户内容, 通过 myPANTONE 和本网站的功能允许, 并受这些使用条款的规限。

e. 您同意不会提交受版权保护的用户内容, 受商业秘密保护或以其他方式受第三方专有权利 (包括隐私权和宣传权) 的保障, 除非您是此类权利的拥有者, 或获得其合法所有者的许可, 才能发布该材料并授予潘通所有本协议授予的许可权。

f. 潘通不会在发布之前审阅用户内容, 也不支持或控制用户内容。 用户所表达的意见、建议和/或建议不一定反映潘通的观点。 "潘通" 明确否认任何与用户内容相关的责任。

g. 潘通保留其自行决定的权利拒绝, 拒绝张贴或删除任何张贴 (包括私人信息), 或限制, 暂停, 或终止您访问所有或任何部分的 myPANTONE 在任何时候, 出于任何或任何原因, 有或不事先通知, 并无责任。 不减损上述的一般性, "潘通" 明确保留删除任何用户内容的权利, 其唯一和绝对的酌处权是, 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或不适当, 包括但不限于包括色情、淫秽或诽谤性材料在内的用户内容。

如果您认为您的作品已被复制并张贴在 myPANTONE 的方式构成侵犯版权, 请向我们的版权代理提供以下信息: (一) 受权代表版权权益所有人行事的人的电子或实际签名;(二) 您所声称的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被侵犯的描述;(iii) 说明你所声称的侵权材料位于 myPANTONE;(四) 您的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五) 你的书面陈述, 你有诚意相信有争议的用途是未经版权拥有人、其代理人或法律授权的;(vi) 你的声明, 在伪证罪的惩罚下, 上述信息在你的通知是准确的,

h. 如果您认为您的作品已被复制并张贴在 myPANTONE 的方式构成版权侵权, 请提供我们的版权代理以下信息: (一) 授权代表版权权益的所有人的电子或物理签名;(二) 您所声称的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被侵犯的描述;(iii) 说明你所声称的侵权材料位于 myPANTONE;(四) 您的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五) 你的书面陈述, 你有诚意相信有争议的用途是未经版权拥有人、其代理人或法律授权的;(vi) 您的陈述, 在伪证罪的处罚下, 您的通知中的上述信息是准确的, 您是版权所有者或授权以版权所有者的名义行事。潘通的版权代理可以联系如下: 版权代理, 潘通, Inc., 590 商业大道, 梅多兰兹汉普顿, 新泽西州07072美国;传真: (201) 896-0242;经办人员: 版权代理;和电子邮件: copyrightagent@pantone.com copyrightagent@pantone. com。


4. 本网站的内容是为您的个人, 非商业性使用, 并根据中国和国际法律的保护。除本使用条款明确规定外, 您不得对本网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发布、传送、参与转让或出售、复制、创作、发布、展示或以任何方式利用该站点的任何物品。您可以下载、打印或复制本网站的内容供您个人使用, 前提是您遵守这些使用条款并维护其中所包含的所有版权和其他通告。未经潘通事先书面许可, 严禁复制、印刷或储存本网站的任何内容, 因为您个人使用以外的任何其他原因。在不减损上述一般性的前提下, 潘通的出版材料受版权法的保护, 包括图形演示、颜色参考、色带颜色、通色名称、数字、公式和软件。第三方作为委托人或代理人未经授权而提出的要求, 推断任何被引用的颜色或颜色系统与潘通的颜色标准或颜色系统相同, 或等同于色标, 可能违反了彩色软件的专有权利, 并且受到严格禁止。同样, 任何对潘通颜色系统的全部或部分的交叉引用, 包括但不限于, 第三方的 "彩色" 数字和 "色彩" 颜色, 都可能是对其专有权利的侵犯, 是严格禁止的。


5. 彩色 Cue®2、COLORSTROLOGY™、ColorSuite®、COLORTEAMSM、ColorVANTAGE®、ColorWeb®、Hexachrome®、Huey™、pantone、潘通贴片标识、色通彩色 Cue®2、潘通彩色 Institute®, ColorVANTAGE®, 色通风扇芯片徽标, 通 Goe™, Hexachrome 标识, 通通 Hexachrome®, 潘通匹配 SYSTEM®, 潘通 ASSISTANT™, 色通塑料颜色系统, 色通工艺彩色 SYSTEM®, 潘通纺织颜色 SYSTEM®, 潘通颜色的想法 (sm), 通色的全球语言 color™Color®, 潘通 UNIVERSE™, PMS® (注: pms 是注册商标; 但是, 它是一个不应该使用.)、便携式彩色 MEMORY®、Color™、彩色 NEWS®、ColorUp®、ColorWise®、潘通消费者的颜色偏好 Study®、潘通无论哪里有 Color®, 哪里有颜色, 哪里就有 pantone 和其他的潘通商标和服务标志, 都是潘通的财产。


adobe、photoshop、插画、pagemaker、杂技、indesign 和后记是在美国和/或其他国家注册的 adobe 系统的商标或商标。

苹果、mac、麦金塔、colorsync 和 mac 是苹果电脑的商标, inc。


corel 和 coreldraw 是加拿大、美国和/或其他国家的 corel 公司或 corel 有限公司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microsoft、windows、windows nt、frontpage 和 powerpoint 是 microsoft 公司在美国和/或其他国家的注册商标或商标。


QuarkXPress 是一个夸克, Inc. 和所有适用的附属公司, Reg. 美国 pat 和 tm, 以及其他许多国家的商标。

Eurolux™, Eco™, 样品 Pot™, Paints™, PHP™, Keyprimer™, Eurothane™, Hollandlac™Eurogallon™, Euroquart™, Enduit™, 刷牙 Putty™, 瑞典 Putty™和 Europe™和其他欧洲的精美颜料, Inc. 商标, 注册商标和/或服务标志下面是欧洲的精美油漆的财产, Inc。


本网站提及的与第三方产品、文件和公司名称相关的所有其他标记都是其各自所有者的商标或服务标记。


6. 你同意赔偿保卫和持有潘通, 其官员, 董事, 雇员, 联营公司, 合伙人和律师 (统称为我们的 "关联方") 不受任何责任, 损失, 索赔和费用, 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产生于 (i) 您使用和访问本网站;(二) 您违反本使用条款的行为;(iii) 您违反任何第三方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版权、商标或隐私权;或 (iv) 任何声称您的用户内容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索赔。您在本条款下的义务将在本使用条款和您使用本网站时得以存续。


7. 潘通保留向您发送电子邮件的权利, 以通知您更改或添加本网站, 或要求您参与用户调查, 提供本网站的反馈, 或更好地使我们了解我们的用户。潘通保留权利披露您的信息, 以及您使用本网站, 根据我们的隐私政策的规定, 在这里纳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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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如果您通过本网站购买了来自潘通的商品或服务, 您同意在您要求的产品或服务时, 向潘通支付为该产品或服务所规定的适用费用。您同意支付所有的增值, 销售和其他税 (除了税基于潘通的收入) 与您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有关。在本合同适用的任何治疗期后仍未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和应付账款将累计利息为每月1.5% 的逾期费用或法律允许的最高金额, 以较少者为准。在不事先通知您的情况下, 潘通保留更改费用、附加费、更新费用或在任何时候 (出于任何原因) 自行制定新费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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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明确承认, "潘通" 不应对用户内容或任何第三方的诽谤、冒犯或非法行为负责, 而上述损害或损害的风险完全由您承担。


11. 本协定应受中国法律管辖, 并根据其解释 (不涉及法律冲突原则)。您对本网站 (及/或任何与此有关的任何信息、产品或服务) 的任何诉讼, 必须在诉讼因由产生后一 (1) 年内提起, 或永远放弃和禁止。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定有关的一切法律诉讼, 应完全由中国法院提出。您明确地服从上述法院的专属管辖权, 并同意对程序的域外效力。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被认为无效或不可执行, 该部分应解释为符合适用的法律, 其余部分应保持完全有效。如果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或不一致, 本协议应优先考虑。我们不执行本协定的任何规定不应被视为放弃此种规定, 也不应被认为是执行此种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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